2015第九屆數位藝術評論獎簡章

訊息發佈日期: 2015-07-02

2015第九屆數位藝術評論獎簡章


一、宗旨:
財團法人數位藝術基金會為鼓勵數位藝術評論書寫,提升民眾對數位藝術的認識了解與欣賞,引導藝文界對數位藝術的發展趨勢的重視與關切,故設立數位藝術評論獎,以獎勵當年度最有創見與深度之數位藝術評論文章。


二、    評選原則:
(一)    以數位藝術創作與相關議題為主題之書寫文章,評論對象以近2年之作品為佳。
(二)    自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公開發表於報章雜誌、學術期刊或各式網路平台之評論文章。
(三)    評選文章字數以2萬字內為原則。


三、    獎勵辦法
(一)    不記名次,入選年度最佳數位藝術評論文章入選1-3篇,頒發獎金新臺幣一萬元、獎牌一座與獎品一份。
(二)    將於2015第十屆台北數位藝術節舉辦頒獎典禮等相關推廣活動。
(三)    入選文章將由承辦單位進行邀稿,集結成冊公開出版或數位出版。


四、    評選辦法
(一)     觀察委員提名
由本會邀聘5位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年度觀察委員,由委員會成員以一年為期,觀察並推選年度最佳數位藝術評論文章,採上、下年度二次初選提名,10月舉行決選會議。自行報名者由觀察委員評選。
(二)     自我推薦
本獎項亦開放自行報名,評論者可自行推薦符合評選原則的書寫文章或未公開發表之文章,備妥報名表與推薦文章即可報名。投件時間為2015年8月1日至9月1日。自行報名者由觀察委員評選,一併於初選時提名。

(三)    評選流程
1.    自我推薦投件(2015年8月1日至9月1日)
2.    觀察委員提名
3.    評選時間
(1)    初選
由5名觀察委員以年度25篇篇文章為原則,進行初步提名。
(2)    決選
10月底召開決選會議,由觀察委員共同選出1-3篇年度最佳文章。


五、    2015年觀察委員會成員(依筆畫順序排列):
林志明、邱誌勇、郭昭蘭、陳泰松、梁容輝


六、    收件與公告
(一)    自我推薦文章收件日:自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,以收件時間為憑。
(二)    採電子報名及投稿,來信請附上報名文件及投稿文章電子檔,信件主旨為「數位藝術評論獎徵件」,於截止日期前寄至croutywang@dac.tw。
(三)    預定2015年11月上旬公布評選結果。


七、    注意事項
(一)    紙本中不得露出投稿者姓名。
(二)    獎金依法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應按給付全額扣取10%所得稅;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給付全額扣取20%所得稅。
(三)    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並另行公告之。
(四)    徵件諮詢:
台北數位藝術中心:台北市111士林區福華路180號
Tel:(02)7736-0708 轉 603 王小姐
E-mail:croutywang@dac.tw
Fax:(02)7736-07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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