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數位藝術中心 招幕暑期實習生

訊息發佈日期: 2016-05-18

台北數位藝術中心暑期實習業務辦法
招募日期:即日起至2016年06月10日止

一、 主旨:
台北數位藝術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培育跨領域之當代藝術研究與數位藝術經營人才,以科技工程與藝術領域整合之實驗資源,協助國內外大學院校栽培美術館研究及實驗研發人員,並促進本中心與學術機構之交流,特提供大學院校在校學生至本中心實習研究。

二、實習時間:
1. 2016/07/01-08/31,每週一至週五10:00-17:00。
2.實習期間如有病事假請填寫請假單,並於事前報備,病假如無法事前報備,亦請於當日以電話告知。
3.應實習日11:00未到中心實習,且未以電話報備,視同無故缺席。
4.無故缺席三次即終止實習。

三、 實習對象:
1.年滿20歲,曾修習藝術相關科系或相關課程、對數位藝術以及藝術節相關實務訓練感興趣,態度認真具責任感、主動積極之人士均可向本辦公室提出申請。
2.具備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尤佳。
3.有基礎繪圖軟體或網頁架構能力者佳。
4.有興趣嘗試企劃專案撰寫者。
5.對展務執行、臨時交辦事項可獨立作業者。

四、申請辦法:
1.申請者請填寫本中心實習申請表,並檢附履歷自傳,或相關語言能力測驗成績(非必須),mail寄件至:jessieyen@dac.tw 顏小姐收,標題並請註明「申請台北數位藝術中心暑期實習_姓名」。
2.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前來中心面試。

五、實習內容:
1.實習內容:資料整理、文宣企劃撰寫、教育推廣、展場服務、觀眾導覽及其他展務執行。
2.由各實習業務承辦人管理並安排相關業務實習。
3.業務許可範圍內得參加演講、內部訓練、工作坊等課程。
4.實習生憑本中心發給之識別證進出,隨身攜帶以資識別與門禁管制,實習期滿應即繳回。

六、實習證明:
1.凡申請實習學生須依規定時間至中心實習,無故遲到早退者不開具實習證明。
2.實習期間如有不適任或損害中心聲譽之行為,經本中心各組別相關同仁提出實證,本中心有權終止實習並撤銷其實習資格,並聯繫告知相關系所,當事者應繳回識別證件,相關資料留檔備查。 

七、其他
本實習業務辦法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如有任何修訂將同步公告於官網,敬請留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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